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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段内容讲述行业协会必须设立理事会,并且理事会应设立一位理事长和若干位副理事长。理事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,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,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等。
法律分析
协会必须设立理事会。行业协会的建设需要会员代表大会,也就是行业协会理事会。理事会应设立一位理事长和若干位副理事长。理事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,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,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等。
拓展延伸
能否不设协会理事会?
根据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社会组织应当设立理事会。因此,能否不设协会理事会需要进行法律分析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十一条规定,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应当设立理事会。因此,从法律层面来看,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不设协会理事会。
然而,根据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规定,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设立理事会的社会组织,可以不设理事会。因此,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理事会,那么社会组织就可以不设协会理事会。
综上所述,能否不设协会理事会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。
结语
因此,行业协会必须设立理事会,以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。理事会应设立一位理事长和若干位副理事长,理事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,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,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等。
法律依据
《国家轻工业局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一条
会员代表大会是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,副理事长若干人。理事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,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,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等。因特殊需要协会可设名誉理事长;
行业协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,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活动;
行业协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,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。